“十五五”开局之年,小水电绿色转型发展迎来重磅政策利好。《可再生能源发展“十五五”规划》和《新型能源体系建设“十五五”规划》明确提出推进实施小水电绿色改造提升。2026年3月,水利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自然资源部、生态环境部、农业农村部、国家能源局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加快推动小水电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,系统擘画了推动小水电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的“施工图”和“路线图”。
明确“十五五”目标,到2035年基本实现“三化”
《指导意见》明确提出:到2035年基本实现电站智能化、集约化、标准化,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相适应的小水电高质量发展格局。这一目标的提出,标志着小水电行业彻底告别过去“遍地开花”的粗放发展模式,正式迈入以提质增效、生态友好为核心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。围绕这一目标,《指导意见》从五个方面部署了重点任务:
一是严格管控开发建设,优化小水电布局。要求严控新建项目,严禁未批先建,新建、在建项目要依法严格落实质量、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。同时,有序推动符合条件的电站扩容改造,引导老旧电站有序退出。
二是实施改造提升行动,推动“三化”发展。重点推进智能化改造,强化物联网、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,让“无人值班、少人值守”成为常态;推动集约化运行,引导建设流域或区域集控平台和智能运维中心;推行标准化管理,组建专业运维队伍,全面提升设备健康水平和管理效率。
三是强化生态保护修复,促进河流健康。涉及自然保护地或重要保护对象的小水电站必须科学确定生态流量,严格生态流量泄放,建立干支流梯级水电站联合调度机制,推动恢复河流连通性,让河流重现生机。
四是筑牢安全生产防线,提升本质安全水平。持续巩固大坝安全,严格落实汛期防洪调度指令,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,强化“三个责任人”履职,提升“四预”能力,确保安全生产和度汛安全。
五是发挥综合效益,助力乡村振兴和能源安全。将小水电绿色改造与农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、幸福河湖建设、生态文旅发展相结合,推进多能互补建设,实施水风光储一体化开发,打造系统友好型清洁能源综合体,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“绿电”动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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